铁岭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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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5-07-24 17:15:40
办理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理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办理流程

持相关材料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签发计划生育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办理地点

需要到申请人现居住地计生办办理。

铁岭市计生办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如果符合条件应即时办理。

2.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

3.可延长的时间但是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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