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居民参保:
(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且父母有一方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子女);
(2)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2、单位参保: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编制外人员)。
1、单位参保(人员新参保登记):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编委下发的录用编制单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3)职工当月工资表复印件。
2、城乡居民参保: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非本市户口的居民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供所在社区提供的居住证明原件)。
(2) 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收集学生信息于每年的9月-12月到医疗保险局居民参保科统一办理。学校采集信息时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号、姓名、民族、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3) 各类特殊人员(低保户、一级二级重残人员)除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外,还需提供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和残联发放的重残证。
(4)制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居民需提供缴费申报单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在校学生由学校专管员到医疗保险局居民参保科统一办理再发放到学生手中。
1、参保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
2、单位首次参保:社保卡中心取数据—业务窗口办理新参保录入—维护参保人缴费基数。
3、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铁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48号
电话:0410-4846284
铁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银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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